各二级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带领师生员工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在此过程中已经形成并在继续形成大量的文字材料,这些材料是学校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真实记录,对今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历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现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档案局《关于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归档要求:
一、归档原则
1.疫情防控档案要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2.进行部门立卷制,疫情防控档案材料进行科学整理后统一向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交。
二、归档范围
1.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定、通知、通报、批示、指示等;
2.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本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规定、通知、通报、批示、指示等;
3.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公告、简报、通知、意见、通告、防控方案、报表、统计分析、应急预案、监测方案、大事记等,召开的专门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及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等;
4.学校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机构成员名单、协调机制及工作部署等相关文件材料;
5.组织医药用品、相关物资保障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形成的各类材料;
6.接受社会救助、捐赠及资金、物资分配和使用形成的各类材料;
7.在疫情防控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
8.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个人或集体受到上级组织、各级政府部门或学校表彰的文件、感谢信、奖状奖杯等;对疫情防控不力、工作严重失误、违反防疫工作相关规定的组织和个人的处罚材料;
9.新闻媒体关于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材料;
10.其他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音频、视频、照片、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
三、归档材料质量要求
归档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图表、音频视频清晰,突出原始性。如电子版照片,要求不小于3M,不得用PS方法对内容进行删除或增添。实物及电子档案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描述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背景信息。
请一、二附院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医院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档案馆,电话022-59596577。
天津中医药大学档案馆
2020年5月20日